
1. 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是企业为了让员工更好地适应岗位进行的一般性培训,这是企业提升员工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不应向员工收取培训费。例如,某企业为新入职员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企业文化和基本业务流程培训,这种培训是帮助员工融入企业、开展工作的基础,员工不需要为此支付费用。
如果企业以培训为名变相收取费用,这是违法的。比如一些企业要求员工缴纳所谓的“培训押金”,在员工离职时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培训类型
企业的培训可以分为上岗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上岗培训是员工进入企业后必须接受的基础培训,目的是让员工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以便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这种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像九州通这样的大型企业,新员工入职时会接受全面的上岗培训,涵盖公司文化、业务操作规范等内容,费用全部由企业支出。
而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是为了让员工掌握特定的专业技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企业为员工提供了这种培训,并与员工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在服务期内员工享受了培训带来的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机会,当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 企业与员工的约定
企业和员工可以就培训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的相关事宜,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费用、服务期等条款详细写明。例如,企业为员工提供了价值较高的外部培训课程,与员工约定服务期为三年,若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需按照约定比例支付剩余服务期的培训费用。
合理的约定既能保障企业的培训投入得到回报,也能让员工在享受培训福利的同时明确自己的责任。但约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